補繳以前年度社保會計分錄?
答:補交社保怎么做會計分錄:應當按照管理費用和應付職工薪酬作為會計分錄.
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對調整以前年度損益的部分,在本年度新小企業會計準則下補交上年的社保,直接計入補交當月的期間費用即可.
如果補繳全部由個人負擔,則丁乏弛何佾蠱崇坍搐開就是標準的代收代付業務,分錄為:
收到款項時:
借: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
繳納社保時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
貸:銀行存款
如果補繳部分按正常繳納的計算,即由公司負擔一部分,個人負擔一部分,且該個人屬于公司員工,從工資中扣除
那么這種情況建議不再追溯以前年度損益,按正常計提社保入賬即可,分錄:
計提公司負擔部分:
借:成本費用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從工資中扣個人負擔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繳納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貸:銀行存款

以前年度社保中斷補繳時的接續手續怎么辦?
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后,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并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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