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所得稅匯算清繳分錄怎么寫?
匯算清繳是指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后規定時期內,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企業所得稅的規定,自行計算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月度或季度預繳的所得稅數額,確定該年度應補或者應退稅額,并填寫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提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結清全年企業所得稅稅款的行為。
1、應補繳稅額的,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2、繳納稅款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3、調整未分配利潤,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5、多繳稅額的,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6、調整未分配利潤,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所得稅匯算清繳調增會計分錄怎么寫?
實行企業會計準則的,如果要補企業所得稅,只就上交的所得稅進行賬務處理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結轉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上交企業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實行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可以不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
直接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上交企業所得稅,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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