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開具的發票可以稅前列支
答:涉及流轉稅的對外支出業務
流轉稅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關稅,涉及到流轉稅的經濟業務有:銷售商品、提供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進口商品等。
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單位及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勞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應當按照規定開具、使用、取得發票”。
在《發票管理辦法》中進一步規定:“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勞務以及其他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時支出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理解為:企業在經營活動中發生的有關支出,如對于收款方而言,屬于流轉稅應稅項目的,應當取得由收款方按規定要求開具的發票,以做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合法憑證。

哪些發票是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
(1)取得的實行差額征稅的發票如旅游業、廣告業、勞務派遣等發票備注欄上未注明“差額征稅”字樣;
(2)取得的建筑服務類發票如工程款、裝修費發票沒有備注建筑服務發生地以及項目名稱的;
(3)銷售不動產與出租不動產的,沒有在備注欄上注明房產詳細地址的發票;
(4)取得貨物運輸服務發票,沒有在備注欄上注明起運地、到達地、車種車號以及貨物信息的發票;
哪些開具的發票可以稅前列支?可以稅前扣除的發票以及不能扣除的,希望大家都要搞明白才好!作為企業會計,能為企業省一點錢就省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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