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性售后回購業務繳納哪些稅
答:首先繳契稅,然后是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等。
按照《國家稅務局關于對借款合同貼花問題的具體規定》(國稅地字〔1988〕第30號)規定,上例交易中,房地產企業和銀行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產權轉移書據”計稅貼花,交易雙方分別應納印花稅=5000×5;如果雙方簽訂了融資租賃合同,按“借款合同”計稅貼花,交易雙方分別應納印花稅=5600×0.5。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以售后回租方式進行融資等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82號)第一條規定,對金融租賃公司開展售后回租業務,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權屬的,照章征稅。對售后回租合同期滿,承租人回購原房屋、土地權屬的,免征契稅。
上例中,在房地產企業出售房地產環節,銀行要繳納契稅。
應納契稅=5000×契稅稅率;在房地產企業回購環節,對房地產企業免征契稅。

融資性售后回購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怎么處理?
售后回購交易是一種特殊形式的銷售業務,它是指賣方在銷售商品的同時,與購貨方簽訂合同,規定日后按照合同條款(如回購價格等內容),將售出的商品又重新買回的一種交易方式。
如果賣方承諾在銷售商品后的一定時期內回購,如果合同規定回購價以回購當日的市場價為基礎確定,確認銷售收入,如果回購價已在合同中明確,不應該確認收入。
按照新會計制度的規定,對于售后回購業務,企業應當設置“待轉庫存商品差價” 科目,核算發出商品的銷售價格與實際成本及相關稅費之間的差額。
企業在發出商品時,按實際收到或應收的價款,借記“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等,按庫存商品的實際成本,或固定資產賬面價值,貸記“庫存商品”、“固定資產清理”等,按增值稅發票上的增值稅額,或銷售不動產、無形資產應交的營業稅,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應交稅金-營業稅”等;
好了,關于融資性售后回購業務繳納哪些稅這個問題,希望各位財務人員在閱讀過后,都能有自己的理解,理解這一部分可以來和會計學堂交流。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