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證合一后公司稅號是否可以改?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稅總函〔2015〕482號 )第二條規定:“根據有關工作部署,2015年10月1日要在全國全面推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改革。......新設立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以下統稱“企業”)領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以下稱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后,無需再次進行稅務登記,不再領取稅務登記證。企業辦理涉稅事宜時,在完成補充信息采集后,憑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可代替稅務登記證使用。
也就是說三證合一后就沒有單獨的稅號了。
如需填寫稅號就直接填社會統一代碼就可以,這個社會統一代碼是營業執照、稅號和組織機構代碼證三個號的統一體。

三證合一后公司稅號更改需要準備什么資料?
三證合一后國稅的稅號自動變更,無需再辦。需要單獨辦理的是企業防偽稅控開票系統信息。請完成上月的申報、報稅工作后,將剩余發票空白作廢,或作發票退回,帶好新的營業執照、防偽稅控金稅盤(或稅控盤或IC卡)、當月開具的所有發票到當地國稅窗口辦理變更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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