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房地產企業轉讓房屋土地增值稅要繳納嗎
答:按稅法規定,不需繳納。
為穩妥起見,建議分兩次轉讓:先轉讓99.9%,再轉讓0.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以下簡稱轉讓房地產)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土地增值稅”。
構成繳納土地增值稅的條件有兩個,一是轉讓土地使用權,即老百姓通常所說的過戶;二是轉讓方取得收入。
兩個條件必須同時滿足,才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你們公司轉讓的是公司股權,土地使用權并未變化,中間不涉及土地產權過戶的事項,因此不用繳納土地增值稅。

免征土地增值稅有哪些情形?
免征土地增值稅的情形:
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
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產;
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稅收政策的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
所以,非房地產企業轉讓房屋土地增值稅要繳納嗎?答案是不需要的,具體的解答內容可以參考上文會計學堂小編介紹的參考,希望能給幫助大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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