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代收財政性資費稅費按照什么方法處理?
答:第一,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企業取得各級人民政府對納入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撥付的財政資金,以及取得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并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為不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收入。
如貸款貼息、先征后退的增值稅退稅款等。但國務院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根據財稅〔2008〕151號規定,企業取得符合以下條件的財政性資金準予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1.企業取得的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并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
2.納入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按照核定的預算和經費報領關系收到的由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撥入的財政補助收入。但國務院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事業單位收到財政撥款怎樣做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 政府補助收入
但是現在基本都是國庫集中支付,很少直接把款項撥付到單位的戶頭了,如果是這種情況,一般是使用時通過國庫支付系統申請支付到需要支付的廠商去,屬于直接支付:借:事業支出
貸:財政補助收入如果是通過申請采用授權支付方式:
借: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
貸:財政補助收入
企業代收財政性資費稅費按照什么方法處理?經過小編的解答之后,企業的財政性資費的問題,以后都可以直接來向會計學堂咨詢,希望幫助到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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