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建期間記入到主營業務成本可以嗎
答:按照相關的會計準則,籌建期間的發生的支出費用,記入開辦費,但是開辦費不屬于成本,開辦費是屬于管理費用的。
開辦費是指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包括籌建期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成本的匯兌損益和利息支出。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七十條規定,開辦費可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自支出發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年限不得低于3年。但此種攤銷方式與前述處理方式存在差異。前述處理方法是分期歸集,一次攤銷,此種方式則是分月歸集,次月攤銷。

開辦費如何攤銷及結轉?
攤銷時:
借:管理費用-開辦費
貸: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
如果你選擇一次性結轉,發生時直接
借:管理費用-開辦費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開始經營月一次結轉到本年利潤
借:本年利潤
貸: 借:管理費用-開辦費
籌建期間記入到主營業務成本可以嗎?一般不可以。新準則下,開辦費于發生時直接記入管理費用。希望上文介紹解答的內容能夠對你們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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