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人繳納房產稅是嗎?
答:1、根據財政部關于住房稅的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1986)第八財政年度),它規定:“十二,個人財產是否用于出租,我們是否征收財產稅?不使用個人租賃財產,應征收物業稅。
2、十四、關于個人出租房屋,是按房產價值計算物業稅還是按物業稅征收物業租金收入?根據《不動產稅暫行條例》,房屋的租賃性質是以房地產的收入作為物業稅。因此,個人出租房屋應當按照房屋租金收入納稅。
3、根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在廉租房部,經適房和出租房屋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
24號)規定:“為了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的稅收政策;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基于3%征收業務按照稅稅率,4%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豁免。”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國發[ 1986 ] 90號,90號)第二條規定:“房產稅由產權所有者支付。

房屋租賃房產稅如何計算?
個人出租非住房(商鋪、寫字間等)應繳納以下稅款:
1、房產稅:以租金收入12%計算繳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四條的規定)
2、營業稅:以租金收入的5%計算繳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稅目稅率表)
3、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乘以城建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不同適用7%、5%、1%三檔稅率)和教育費附加率3%計算繳納。
4、個人所得稅:按財產財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稅率是20%。(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和第六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
因此,房屋租賃人繳納房產稅是嗎?簡單點說,就是這個房子歸誰所有,誰就需要繳納房產稅。以上是小編的回單,僅供大家參考,希望對你們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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