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抵扣一年后變失控需要補繳稅款嗎?
答:需要根據失控發票的產生原因具體分析,一般不存在補稅和退稅款的問題。
按《關于金稅工程增值稅征管信息系統發現的涉嫌違規增值稅專用發票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969號文)規定:失控發票,暫時不得抵扣,移交稽查處理。如果是稅務機關的原因造成的,可以抵扣;否則不能用于抵扣。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失控增值稅專用發票處理的批復》(國稅函〔2008〕607號)明確:如果開票方已經申報并納稅,受票方可以抵扣。程序上要求,開票方主管稅務機關出一個已繳稅的證明。
1、系統認定為失控發票時,暫停抵扣,等待稽查。不存在“補稅”和“滯納金”的問題。
2、如果是稅務機關原因導致的失控,或者是因為開票方走逃但走逃前此票已經納稅,則查明之后,可以抵扣。納稅人應該關注稅務機關查處的進度。

失控發票補繳稅款的分錄怎么做?
如果材料等已經全額轉入主營業務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罰金滯納金記入營業外支出
發票抵扣一年后變失控需要補繳稅款嗎?我們可以看到,失控發票要不要補稅也是要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的。好了,本篇內容已經解答完了,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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