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領用產品視同銷售的會計處理如何做?

2018-06-22 15:00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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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領用產品視同銷售的會計處理如何做?對于屬于自產、自用性質,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相關的會計分錄文中已一一列舉出來了,具體內容請仔細閱讀全文。

部門領用產品視同銷售的會計處理如何做?

1、屬于自產、自用性質,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要按規定計算銷項稅額,按成本結轉,不確認收入

借:在建工程(非生產經用機器、設備)

貸:庫存商品(成本)

(注意此處:營改增后,不再視同銷售處理,不再計算銷項稅額。)

2、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用于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將自產、委托加工、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借:應付股利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4、將自產、委托加工物資,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企業會計準則講解》應付職工薪酬處,“企業以自產產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提供給職工的,相關收入的確認、銷售成本的結轉和相關稅費的處理,與正常商品銷售相同”

5、視同銷售并計算應交增值稅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公允價值*增值稅稅率)

部門領用產品視同銷售的會計處理

領用自產產品什么時候要視同銷售?

領用自產產品用于 以下項目時要視同銷售:

(1)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2)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3)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4)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5)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以上就是會計學堂整理的關于部門領用產品視同銷售的會計處理如何做的有關問題,領用自產產品什么時候要視同銷售?若仍有不懂得地方,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網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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