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貨損毀退回與折讓的會計處理
購買方須將原增值稅專用發票第二聯(發票聯)和第三聯(稅款抵扣聯)及產品(商品)銷貨單主動退還給銷售方,銷售方則應視不同情況作下述處理:
(1)銷售方在會計上未入賬時,應將所有專用發票聯次注明作廢,并將發票聯和抵扣聯粘貼于存根聯后面。
(2)銷售方已入賬時,開具一張相同金額的紅字(負數)發票,將記賬聯撕下入賬,作為沖減當期銷售收入和銷項稅額的依據,將退回的藍字發票聯和抵扣稅粘于紅字(負數)發票的發票聯后,并注明藍字發票記賬聯的原有憑證號,便于備查。
另一種情況,產品(商品)銷售單價發生了變化,例如銷售方與買方商量一致同意將上月發出產品價格調高或調低(當上月已按原價開票,并已作賬務處理和報稅),購買方應將上月開的發票聯和抵扣聯退回后,銷售方本月重新按現價開一張藍字發票,將新開的藍字發票聯和抵扣聯撕下,郵寄給買方,記賬聯在本月補記上月少記(沖回多記)的賬款,將變更后的合同或**附于其后。

購買方已付貨款或者貨款未付但已作賬務處理,發票聯及抵扣聯無法退還的情況:
購買方必須取得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遞交銷售方,作為銷售方開具紅字(負數)專用發票的合法依據。
銷售方在未收到證明單以前,不得開具紅字(負數)專用發票;收到證據單后,根據退回貨物的數量、價款或折讓金額向購買方開具紅字(負數)專用發票。紅字(負數)專用發票的存根聯、記賬聯作為銷售方扣減當期銷售收入和銷項稅額的憑證,其發票聯、稅款抵扣聯作為購買方扣減庫存商品和進項稅額的憑證。
[例]甲工廠上月26日銷售給乙公司的產品發生全部退貨,已收到對方轉來的發票聯和抵扣聯,上列價款80000元、增值稅額13600元,并轉來原代墊運費500元(應計進項稅額35元)和退貨運費600元(應計進項稅額42元)的單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第二、第三聯與退回的兩聯訂在一起保存)。甲工廠作會計分錄如下事:
借:應收賬款—乙公司 94 1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5
營業費用 465
貸:主營業務收入 80 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3 600
借:營業費用 558
應交稅金 —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42
貸:其他應付款 —乙公司 600
知識就是金錢,在市場經濟時代,學到手里的活就是自己吃飯的碗,會計學堂整理的銷貨損毀退回與折讓的會計處理,如果不清楚,就一定要搞透徹才好。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