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企業業主維穩費物業費是否可以稅前扣除呢?
答:物業費是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委托物業管理單位對居住小區內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設備、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等項目進行日常維護、修繕、整治及提供其他與居民生活相關的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國家發展改革委、建設部關于印發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發改價格〔2003〕1864號
第十六條 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交納。

第十七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物業管理企業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費用的,可向委托單位收取手續費,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同時,小編閱讀了該通知的全部內容,并沒有明確的規定說明房地產企業業主維穩費物業費可不可以稅前扣除的相關內容,所以是不可以的。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分析,對于房地產企業業主維穩費物業費是不可以稅前扣除,這下您應該清楚了。更多會計方面的知識,每天跟著小編的腳步一起學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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