療養費是否需繳個人所得稅?
療養費是免征個人所得稅的福利費項目。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凡符合該法第四條第四項規定的福利費,免征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進一步解釋道:稅法第四條第四項所說的福利費,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國稅發(1998)155號文解釋說,生活補助費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納稅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其任職單位按國家規定從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向其支付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
如,按規定從企業福利費中支付給職工的困難補助、救濟金、醫療補貼、職工療養費、工傷補償費、喪葬費、撫恤金、獨生子女費、職工異地安家費等,均可免征個人所得稅。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解答的療養費是否需繳個人所得稅,相信大家看完已經有所了解,如果還需要更多的財會知識,歡迎持續關注會計學堂,多位老會計在線為大家解疑答惑。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