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的復核人和開票人處可以蓋章嗎?
答:一般是在發票聯左下角加蓋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
根據相關規定:
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復寫、打印,內容完全一致;
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據此其他聯次是否加蓋印章可根據自己單位的具體情況自定.
增值稅發票下面有銷貨單位:(章)字樣處蓋章,注意不要蓋到上面小寫的數字;
通用機打發票下面收款單位(個人)名稱(章)處蓋章;
如果沒有什么字樣的發票可以在備注空白處蓋章,沒有備注空白的格子也可以在發票空白處蓋章.

發票的復核人和開票人不能是同一個人嗎?
答:理論上是:
開發票時,發票上開票人可以和收款人為同一人,但開票人和復核人不可為同一人;
但國稅局認證系統可能只審核密碼區,無法審核開票人、復核人.也就是說認證能過,但不合規.
1.開票人和收款人可以為一人;
復核人不可以為一而開票人和人.
現實工作基本上都是一個人負責開票系統的,因此所謂的收款人和復核人都是虛的.你在開票系統上增加一個收款人和復核人并可.
2.發票認證,不是認證這些的.開票人,收款人,復核人是同一個人的名字并不影響認證.
以上就是對于發票的復核人和開票人處可以蓋章嗎等問題的介紹,一般是在發票聯左下角加蓋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希望上述內容能夠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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