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速動資產包括現金、存款、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短期投資、市值券、商品、庫存等。
1.現金:收取的營業外收入,如稅金及未實施業務的收入,和營業收入中現金未及時收取的部分。
2.存款:指企業將其現金存入銀行,以貨幣貸款形式向銀行借款等,到期后有可能獲得收益的,可以用于支付短期支出的資金。
3.銀行存款:是指企業將自己的資金存入銀行收取利息的資金科目,其金額未確定,相當于長期借貸,但又不受法律保護,且實際金額多可轉換成鈔票提取,也可用于支付短期支出。
4.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向客戶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務后,客戶拖欠貨款,企業可以認定它仍有權利收回該筆款項,并將它組成速動資產的一部分,以獲得更高的資產質量。
5.短期投資:是指企業投資短期的金融工具,如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國庫券、短期股票基金、債券等,具有一定的流動性,可在短期內獲得收益。
6.市值券:是指企業投資于非流動性較好的有價證券,具有一定的流動性,在合理的時間內,可以實現一定的收益。
7.商品:是指企業擁有的可對外銷售的商品,該類商品應具有良好的流動性,以便企業可以在短期內銷售出去以獲取現金。
8.庫存:是指企業擁有的物品,它的流動性較差,可能會長期地保持在企業的倉庫里,但是該物品可以在適當的時候被銷售,以便獲得現金。
拓展知識:
速動資產可以用于支付短期支出,在經營中能及時獲得現金,能夠靈活地滿足短期經營資金需求。當企業面臨危機時,速動資產能夠及時挽回經營危機,改善企業的經營狀況。因此,速動資產的管理非常重要,以便企業在及時獲取現金的同時,還能提高資產的流動性和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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