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帶薪缺勤包括以下內容:
1、病假:病假是指因病發作而不能上班的情況,包括上班期間因為突發疾病或急診手術等,也包括非上班期間有病需要住院治療的情況。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在確認職工的請假申請有充分的證明材料后,應當給予帶薪病假。
2、產假:產假是指因職工因生育而缺勤的假期,這是一項特殊的社會關愛政策。勞動法規定,女職工由于生育而請產假,應給予帶薪假期,包括子宮刮宮和人流手術必須休息的期間也包括在內。
3、病床期:勞動法規定,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職工請假去接受住院或門診治療,應當給予帶薪休假。帶薪病床期起算時間,是指從職工住院或到醫院門診就診開始起,包括期間外出接受放射線治療或就醫調查診斷等也屬于病床,但這種時間不計入休假期間,所以只有職工在住院或門診就診期間才能享受帶薪病床。
4、婚假:勞動法規定,男職工在按規定結婚后,可以休息一段時間,由用人單位給予帶薪假期,時間不少于3天。
5、喪假:喪假指因家屬去世而請假的假期,有分為三類,祭奠假,喪家假,慰問假,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在確認職工請假資格后,應當給予帶薪喪假。
拓展知識:
除了上述帶薪缺勤之外,還有其他帶薪假期,比如:護理假、津貼假、護士假、病殘補貼假等。護理假是指為養育撫養子女而休假的特殊假期,是一項特別的社會關愛政策;津貼假是指因子女在入學第一年未滿六歲而請假的假期,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帶薪答應;護士假是指為護理養老家庭成員而休息的假期,用人單位也應當給予帶薪假期;病殘補貼假是指因職工有病殘狀況而請假的假期,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帶薪病殘補貼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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