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費合并計入個稅會計分錄
1、計提的時候,
借:管理費用等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2、支付的時候,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等科目.
申報的時候把這個福利費金額并入個人所得一起申報個人所得稅.
無需繳納個稅的福利費
1、獨生子女的補貼、托兒補助費.但超過當地規定標準發放的部分需要納入工資薪酬所得;
2、差旅費津貼和誤餐補助費.具體是指因公在城區、郊區進行工作,無法返回工作單位進行就餐而產生的費用;
3、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如納稅人或其家庭存在一定生活困難而領取的生活困難補助;
4、工傷補貼.根據相關規定獲得的工傷保險補貼可免征個人所得稅;
5、生育補貼.生育婦女根據國家相關辦法獲得的生育醫療費、生育補貼等補貼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
6、撫恤金.

職工福利費必須計提嗎?
不用.新準則取消了原"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會計科目、增設"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按照"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 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即將職工福利費列入職工薪酬范圍核算.
《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應用指南規定:"沒有規定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的,企業應當根據歷史經驗數據和實際情況,合理預計當期應付職工薪酬.當期實際發生金額大于預計金額的,應當補提應付職工薪酬;當期實際發生金額小于預計金額的,應當沖回多提的應付職工薪酬."
原來工資總額的14%屬于稅法規定的扣除比例,不屬于財政部規定的企業計提比例(會計處理應遵循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因此,職工福利費屬于沒有規定計提比例的情況.
上述的文字內容,就是我們關于福利費合并計入個稅會計分錄的相關說明.現在的福利費我們是可以合并工資來計算個人所得稅的,這里我們是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來進行核算處理.注意,職工福利費并不是一定要計提的,詳情參考上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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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