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產品破碎了還需不需要開發票
不屬于增值稅開票規定,可以不開票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一)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二)銷售代銷貨物;
(三)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四)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五)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七)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八)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第二十四條規定,條例第十條第
(二)項所稱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五)本條第
(一)項至第
(四)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

收到貨物損壞的賠償金會計分錄怎么做?
部分貨物在運輸途中破損,會計分錄如下:
借:材料采購(在途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入庫時:
借:庫存商品等
其他應收款--物流公司
貸:材料采購(在途物資)
將來收到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屬于資產類科目,增加計借方,減少計貸方.其他應收款是指除了應收賬款、應收票據以外的其他應收或暫付的款項.其他應收款的發生-般與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無直接聯系,因而性質上屬于非營業應收項目.
出口產品破碎了還需不需要開發票?綜合以上內容所述,我們應該都知道企業出口產品發生破碎了,那么破碎產品已經開過發票的可以不用再次開發票,如果還沒有開具發票,那么就需要視具體情況來定.在本網站上還有其他的情況是可以學習的,歡迎你們來關注本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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