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開具現金支票給其他公司嗎
這個是可以的,只是要注意開本單位時要在現金支票背面蓋上預留銀行的印鑒章,如果是開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支票背面就不用蓋章了,由其他單位或個人簽章。 如果開現金支票,收款人要填開具支票單位的名稱,與支票上印鑒相符,并要到開具支票單位開戶的銀行提取現金。
現金支票是專門制作的用于支取現金的一種支票。由存款人簽發用于到銀行為本單位提取現金,也可以簽發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用來辦理結算或者委托銀行代為支付現金給收款人。

簽發支票的流程
1.購買支票:客戶現金支票使用完畢后,應在現金支票領用單上加蓋預留銀行印鑒,同時按標準交費,領取空白現金支票。
2.客戶簽發票據應按照《支付結算辦法》和《正確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的基本規定》記載。簽發現金支票時,應用鋼筆蘸墨汁或黑色炭素筆按排定的頁次順序填寫。
3.簽發現金支票時,出票人必須查驗銀行存款是否有足夠的余額,出票人所簽發的支票金額必須在銀行存款賬戶余額以內,不準超出銀行存款賬戶余額簽發空頭支票。
4.“出票人簽章”欄應加蓋預留銀行印鑒,缺漏印章或印鑒不符時,銀行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額處以5%但不低于1千元的罰款。
5.要嚴格執行支票有效期限的規定。支票付款的有效期為10天(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除外)。
6..現金支票提示付款期限為10日,超過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7 .客戶結清銷戶時,應將未用空白支票繳還銀行。
8.現金支票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出票人開戶行)提示付款。
現金支票提示付款期限為10日,若客戶開出的現金支票超過付款期,開戶銀行不能受理;現金支票的權力時效為自出票日起六個月。客戶應在其存款賬戶的余額內簽發支票。好了,關于上述“可以開具現金支票給其他公司嗎”的問題,如果大家還有不懂的,歡迎在線咨詢我們會計學堂的小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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