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企業集體土地流轉的會計核算
只能在“施工地”的“地稅主管部門”開據“建筑業統一發票(代開)”并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不能回機構所在地繳。依據是《營業稅暫行條例》中規定:“納稅人提供的建筑業務應當向應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也就是所謂納稅屬地的原則,因為建筑工地在哪,就說明你的“生產產品”地在那兒;即生產地發生變化。再說營業稅屬地稅,哪個地方不能希望本地財政多增加收入。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原因
1、土地承包經營成本高,收益低。農業稅免征之前,農民由于承包經營土地的負擔重,收益相對較低,承包經營土地的積極性不高。許多外出務工、經商的農民紛紛將承包經營權流轉給親友或其他農戶,也有的以自己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投股或參股。這是過去幾年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一個最重要的原因。
2、農村二、三產業的發展和勞動力的轉移。土地二輪承包時"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使得農村原本存在的人多地少的矛盾更加突出。導致大量勞動力紛紛向本地農村二、三產業或向外地轉移,轉移的勞動力中有一部分帶動全家轉移,便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給他人。
3、鎮、村非農建設項目的需要。因招商引資、工業園區等非農建設項目用地需要,鎮、村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以租賃的方式從農戶手中流轉出來。
4、村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村為培植專業大戶、承包大戶,一方面鼓勵農戶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給被培植對象,另一方面將土地從農戶手中以租賃或其他方式流轉出來再轉包給被培植對象,即“反租倒包”。
好了,關于上述“房地產開發企業集體土地流轉的會計核算”的問題,會計學堂小編就暫時為大家解答到這里了,不知道大家都了解的怎么樣了呢?隨著政府對農村土地流轉引導和服務功能的逐步加強,農村土地流轉的行為逐步趨于規范。如果大家還有什么不太懂的問題,歡迎在線咨詢我們的小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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