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免稅商品銷售的賬務處理
我們首先來看免征的:
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13〕52號文件精神,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暫免征收增值稅;具體財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現金)
貸:應交稅費——應繳增值稅
(注:按3%征收率計算的增值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繳增值稅(減免稅款)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免征和納稅的賬務怎么處理?
貸:營業外收入(減免稅款)
銷售貨物納稅的會計分錄:
一、銷售商品確認收入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二、結轉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小規模納稅人通常采用什么征收方法?
增值稅對小規模納稅人采用簡易征收辦法,對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的稅率稱為征收率。
考慮到小規模納稅人經營規模小,且會計核算不健全,難以按增值稅稅率計稅和使用增值稅專用抵扣進項稅額,因此實行按銷售額與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的建議辦法。自2014年7月1日起,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一律調整為3%。
小規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外)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只能夠開具普通發票,不得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整體上來說,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稅商品銷售的賬務處理在正文中老師都有結論,首先給大家介紹了小規模企業的免征稅收的規定,以及關于銷售商品的會計分錄。大家看完后肯定會有一定的理解,其實稅法對于小規模企業的稅收減免都是有很多福利規定的,大家可以仔細的閱讀和咨詢,在會計學堂網上還有很多專業的會計老師幫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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