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建筑業勞務的營業總額怎么確定
答:《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規定:除本細則第七條規定外,納稅人提供建筑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
需要注意的是,原《細則》第十八條規定:納稅人從事建筑、修繕、裝飾工程作業,無論與對方如何結算,其營業額均應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的價款在內。本次修訂后對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也可以扣除。
如果說甲方提供的是建筑材料(如:鋼材、沙石等)還應包括在營業額中。如果“設備”是施工企業提供的,也包括在營業額中。就您上述所說的“甲方購買主要設備200萬元”可以不包括在營業額中。
對裝飾勞務另有規定。附:國稅函[2006]493號文件,建筑安裝企業將其承包的某一工程項目的純勞務部分分包給若干個施工企業,由該建筑安裝企業提供施工技術、施工材料并負責工程質量監督,施工勞務由施工企業的職工提供,施工企業按照其提供的工程量與該建筑安裝企業統一結算價款。
按照現行營業稅的有關規定,施工企業提供的施工勞務屬于提供建筑業應稅勞務,因此,對其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建筑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建筑勞務分包屬于什么行業?
建筑勞務分包序列不分類別和等級。
根據主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的于2015年1月1日起執行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的通知(建市【2014】159號規定:
建筑勞務分包序列不分類別和等級。
施工勞務企業資質標準企業,可以承擔各類施工勞務作業。
但必須具備相應資格的勞務人員及管理人員;提別是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必須按有關規定持證上崗。
提供建筑業勞務的營業總額怎么確定?建筑行業相對于其他一般行業,在稅務的處理上可能會有很多的不一樣,比如這個營業稅在一般其他行業是取消了,有疑問的同學可以直接在線聯系答疑老師解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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