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銷售下腳料要交納增值稅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廢舊物資增值稅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5〕544號)文件的規定: 各級稅務機關應加強產廢企業下腳(廢)料銷售的監督管理,產廢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下腳(廢)料必須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按規定繳納增值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若干問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3]23號)的規定:
一、計稅依據的確定
1.產品銷售收入。 包括銷售應納增值稅產品(以下簡稱“應稅產品”)取得的收入,以及隨同產品銷售,從購貨方取得的各種形式的價外收入。
2.其他業務收入。 包括企業除產品銷售以外的應納增值稅其他銷售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如材料銷售收入;廢品、下腳料銷售收入;工業性作業收入等等。
因此,貴單位銷售下腳料、廢料,應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按照銷售產品或提供應稅勞務適用的稅率或征收率繳納增值稅。

下腳料對外銷售如何入賬?
下腳料如果是屬于生產產品產生的副產品,企業可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和聯產品的工藝要求,選擇系數分配法、實物量分配法、相對銷售價格分配法等合理的方法分配聯合生產成本.
比如企業根據相對銷售價格分配法分配該副產品成本:
結轉副產品成本:
借:生產成本--XX副產品
貸:生產成本--聯合成本
借:產成品--XX副產品
貸:生產成本--XX副產品
出售:
借:銀行存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產成品--XX副產品
參考《企業產品成本核算制度(征求意見稿)》(財會便〔2012〕4號)規定第四十四條規定,工業企業直接用于產品生產的原材料、有助于產品形成的主要材料和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等,應當直接計入成本核算對象的生產成本,或者選擇合理的分配標準進行分配后計入.
第五十一條規定,工業企業應當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和聯產品的工藝要求,選擇系數分配法、實物量分配法、相對銷售價格分配法等合理的方法分配聯合生產成本.
因此,所述下腳料如果是因為正常工藝產生的邊角料,企業不需確認邊角料的成本.該邊角料成本包括在產成品成本中,不需沖減生產成本.
企業銷售下腳料要交納增值稅嗎?產廢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下腳(廢)料必須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按規定繳納增值稅。遇到這個問題的同學可以看看老師上述整理的資料。過程中如果有什么其他的問題或者想法,歡迎大家來會計學堂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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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