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廢舊物資銷售涉及的會計處理
小規模納稅人廢舊物資銷售涉及的會計處理相對簡單,下面主要以一般納稅人的會計處理及所得稅調整進行說明。
1、銷售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比如下腳料、邊角余料、報廢不能使用的原輔材料等。
借: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結轉成本: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生產成本或存貨
按上述會計處理處理,會計處理與所得稅一致,無納稅調整。
2、銷售企業管理過程中產生的,比如廢舊的報紙、雜志、紙板等。
借:銀行存款等
貸:管理費用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按上述會計處理,所得稅申報時應將沖減的“管理費用等”調整為“其他業務收入”。
3、銷售企業不再使用或已報廢的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如有)
貸:固定資產
銷售:
借:銀行存款等
貸:固定資產清理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結轉固定資產清理:
清理盈余時: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營業外收入
清理虧損時:
借:營業外支出
貸:固定資產清理

何為營改增小規模納稅人?
【國稅詳解】 所謂營改增小規模納稅人,即應稅服務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稱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500萬元)的納稅人。相關政策規定,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其他個人不屬于一般納稅人;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提供應稅服務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一般納稅人標準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小規模納稅人廢舊物資銷售涉及的會計處理,不知道大家是否都明白了,幾乎每個企業都有廢舊物資,但是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的處理是不一樣的,希望本文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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