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墊運費的稅務處理怎么做
代墊運費,指本該由購貨方承擔的運費,由于承運人不便到購貨方收款,而由銷售方代購貨方墊付給承運部門,然后向購買方收回代墊款項.
銷售方發生的代墊運費,其實際付款者是購貨方.銷貨方只是按照合同的約定,受購買方的委托,代購買方將其購買的貨物委托承運部門運輸到指定地點,代為墊付運輸費用或代為辦理托運手續并墊付運輸費用,然后將墊付款向購買方收回.在這里,實際發生的墊付款項金額是預先不能明確的,只有在委托承運部門運輸時,才由承運部門依其承運價格及其他條件(重量或體積等)計算收取此筆運費,經購貨方確認同意或約定授權由銷貨方視情況確定此筆運費金額后,由銷貨方將此筆運費墊付給承運部門.
銷售貨物代墊運費會計分錄怎么做
一、公司銷售貨物代墊運費應由購買方承擔,因此在確認收入時與貨物的價稅款一起向購買方收取,計入"應收賬款"中.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賬款--XX購買方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銀行存款

二、說明
1、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應向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收取的款項,主要包括企業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等應向有關債務人收取的價款及代購貨單位墊付的包裝費、運雜費等.
2、舉例:甲公司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向乙分司銷售商品一批,價款300000元,增值稅稅額51000元,以銀行存款代墊運雜費6000元,已辦理托收手續.甲公司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賬款357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3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51000
銀行存款6000
具體代墊運費的稅務處理怎么做,根據單位的不同在代墊運費的稅務處理上都會不一樣的,在做賬的時候要給予區分.遇到不懂得做賬的時候,可以在會計學堂網咨詢專業的老師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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