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稅抵扣增值稅后多交附加稅費退稅后如何做賬?
答:首先,增值稅留抵稅額退稅退的是進項稅額,而留抵稅額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中核算,期末不結轉“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因此,進項稅抵扣增值稅后多交附加稅費退稅后,其賬務處理如下:
1、計算出應退稅額時:
借:其他應收款-應退期末留抵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收到退稅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應退期末留抵稅額

【相關知識】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定:“ 第二十五條
下列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二)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四)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自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多交附加稅費退稅后的處理,兩步就可以完成。同時會計學堂給您帶來的相關依據,希望您可以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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