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貨幣方式并購企業如何做賬務處理?
答:財稅[2009]59號規定,企業股權收購按以下規定處理:
1.被收購方應確認股權、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2.收購方取得股權或資產的計稅基礎應以公允價值為基礎確定。
3.被收購企業的相關所得稅事項原則上保持不變。

至于以貨幣方式并購企業,則這樣做:
1、新股東交款時
借:現金(或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代收股權轉讓款
2、支付原股東
借:其他應付款--代收股權轉讓款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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