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賬款超期未取得發票如何暫估入賬?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文)第五條規定:“企業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項尚未結清未取得全額發票的,可暫按合同規定的金額計入固定資產計稅基礎計提折舊,待發票取得后進行調整,但該項調整應當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后12個月內進行。”
因此,對于預付賬款超期未取得發票,可以這樣暫估處理:
1、錢已付,貨未到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2、票未到,貨已到(暫估入賬)
借:庫存商品或原材料
貸:預付賬款
3、收到發票:
紅字沖銷原憑證,按照發票做張正確的憑證。
借:庫存商品(或原材料)(紅字)
貸:應付賬款——暫估(紅字)
預付賬款超期未取得發票該如何暫估,您現在知道了沒?學習會計知識并不是短時間的事情,因此會計學堂微信群里每天帶來的習題,您需要仔細思考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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