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返利收入應該開什么發票
"返利"是企業銷售政策中不可或缺的內容,也是經銷商十分關心的內容."返利"就是供貨方將自己的部分利潤返還給銷售方,它不僅可以激勵銷售方提升銷售業績,而且還是一種很有效的針對銷售方的控制手段.
銷售返利需要開具發票.按照相關稅收政策的規定,生產企業從銷售企業那里取得的返利收入發票有兩類,一類是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掛鉤的各種返還收入,應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沖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一類是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無必然聯系,且經銷企業向生產廠家提供一定勞務的收入,例如進場費、廣告促銷費、上架費、展示費、管理費等,應開具服務業發票.
同時,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3〕154號)規定,納稅人采取折扣方式銷售貨物,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銷售額征收增值稅。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不論其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額。另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商業企業向貨物供應方收取的部分費用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36號)規定,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部分收入,按照以下原則征收增值稅或營業稅:
1.對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無必然聯系,且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提供一定勞務的收入,例如進場費、廣告促銷費、上架費、展示費、管理費等,不屬于平銷返利,不沖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額,應按營業稅的適用稅目稅率征收營業稅;
2.對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掛鉤(如以一定比例、金額、數量計算)的各種返還收入,均應按照平銷返利行為的有關規定沖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額,不征收營業稅。
此外,國稅發〔2004〕136號文件還規定,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各種收入,一律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收到返利紅字發票后賬務處理怎么做?
答:收到紅字發票后:
借:應付賬款
主營業務成本(紅字)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如果對方退回返還貨款,則:
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賬款.
購貨方在稅控系統打印開具紅字發票申請表去國稅局,國稅給了一式二份的《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這樣寫著:購買方申請:對應藍字專用發票抵扣增值稅銷項稅額情況;需要作進項稅額轉出(打的對鉤).
收到返利收入應該開什么發票?返利可以激勵銷售方提升銷售業績,而且還是一種很有效的針對銷售方的控制手段.一類是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掛鉤的各種返還收入,應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沖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一類是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無必然聯系,且經銷企業向生產廠家提供一定勞務的收入,例如進場費、廣告促銷費、上架費、展示費、管理費等,應開具服務業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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