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轉固定資產需要哪些手續
在建工程轉固定資產需辦手續:自建固定資產交付使用的憑證是“交付使用財產明細表”或“固定資產交接單”,都由建設單位或單位的基本建設部門填制,或由基本建設各方組成的驗收機構按規定填制,一般一式三份,經交接雙方驗收、簽章、辦理交接手續。“交付使用財產明細表”或“固定資產交接單”要詳盡記錄每項固定資產的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價、附屬設備、預計使用年限、凈殘值等詳細資料,并連同說明書、圖紙等技術新文件一并交給接受單位。
建設單位留存一份,其余兩份交給接受單位,分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據以開立固定資產卡和財會部門作為記賬的原始憑證。
會計人員主要復核上述憑證的內容記錄是否完整,價格是否正確,各方手續簽章是否齊全,要注意的是要復核實際工程決算價與設計預算價的比較,對超支部份的資金要經有關部門和領導審批,對驗收發現的質量問題要落實給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認真解決。會計人員以復核無誤的“交付使用財產明細表”或“固定資產交接單”以及確定的價值作為記賬的原始憑證。

在建工程轉固定資產需要的條件
在建工程轉固定資產需要滿足一定條件,總體來說,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 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的實體建造(包括安裝)或者生產工作已經全部完成或者實質上已經完成。
(二) 所購建或者生產的符合資本化條 件的資產與設計要求、合同規定或者生產要求基本相符,即使有極個別與設計、合同或者生產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響其正常使用或銷售。
(三) 繼續發生在所購建或生產的符合資本化條 件的資產上支出的金額很少或者幾乎不再發生。
1、轉固定資產是根據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標準來判斷,具體判斷標準見以上。因此,你應該在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具體標準時從在建工程轉入固定資產并根據實際狀況提取折舊,而不應該以工程竣工驗收為標準來確定。如果其成本無法準確計量,可按照其可靠金額轉入固定資產,并提取折舊,如果在轉入固定資產后又發生了成本,你要固定資產的入帳金額進行調整,但是以前已經提取的折舊不再進行調整。
2、工程驗收手續是建筑相關法規規定的。工程在完工進行試運轉后達到預定設計或施工標準施工后,正式將工程移交給建設方的程序文件。你可以向你單位的管理工程的單位或有關人員索取。
在建工程轉固定資產需要哪些手續,就是這樣啦。提升職場能力,獲取更多財稅新知識,快來登錄會計學堂吧!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