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拆遷補償住房房屋原值怎么確定?
五類房屋原值計算
●商品房:購置該房屋時實際支付的房價款及交納的相關稅費。
●自建住房:實際發生的建造費用及建造和取得產權時實際交納的相關稅費。
●經濟適用房(含集資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原購房人實際支付的房價款及相關稅費,以及按規定交納的土地出讓金。
●已購公有住房:原購公有住房標準面積按當地經濟適用房價格計算的房價款,加上原購公有住房超標準面積實際支付的房價款以及按規定向財政部門(或原產權單位)交納的所得收益及相關稅費。

個人轉讓住房時,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08號)第三條規定:“納稅人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稅務機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對其實行核定征稅,即按納稅人住房轉讓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具體比例由省稅務局或者省稅務局授權的市稅務局根據納稅人出售住房的所處區域、地理位置、建造時間、房屋類型、住房平均價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轉讓收入1%-3%的幅度內確定。”
出售拆遷補償住房房屋原值怎么確定?小編為大家介紹了五類房屋原值的計算,相信各位看到這里已經有了自己的理解,想要獲取更多精彩的財務會計知識,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