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業小規模納稅人優惠政策依據是怎么說的?
答:會計學堂小編了解到,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2號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分別核算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售額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銷售額。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優惠政策。

小規模納稅人免稅賬務處理怎么做合適?
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免稅賬務處理,可以這樣考慮:
比如說小規模納稅人這個月核定收入10000元,確認收入: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103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300
月底:借: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300
貸:營業外收入 300
服務業小規模納稅人優惠政策,您現在了解了。至于免稅的賬務處理,您有不一樣的觀點,可以詢問會計學堂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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