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籌劃的概念及三點特征

2017-06-26 10:04 來源:網友分享
3612
稅收籌劃概念及特征是財務人員應該清楚的基本概念,雖然不會用到實務中但是實際稅收籌劃的指導“思想”。

一、稅收籌劃的概念

從稅收的起源與本質考察,稅收在任何時期都是國家憑借政治權力,按照法律規定標準,對一部分社會產品進行無償分配,以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形式,體現著以國家為主體的特定分配關系。然而,在這一特定的征納關系中,市場法人主體出于經濟利益的驅使,總會采用各種方法來使自己的納稅最優化。不管這種欲望和要求在政府看來是多么不正確,但這是一種客觀存在。從某種意義上說,國家稅收和稅收籌劃猶如一對孿生姐妹,幾乎同時降臨于這個世界。其中,國家稅收早已形成一門學科而被廣泛傳播,并且得到不斷發展;稅收籌劃在國外企業中廣泛運用,在我國盡管被一些納稅人所嘗試和實踐,但由于種種原因,以致長期處于一種若明若暗的暖昧地位。

究其原因有:

(1)人們對稅收籌劃的范疇及內涵沒有真正理解,長期把稅收籌劃與避稅、偷稅混為一談,視為非法,使眾人對其敬而遠之;

(2)國民納稅意識淡薄,稅務人員素質低下,征納雙方對各自權利與義務,以及依法治稅的認識模糊不清

(3)長期以來,我國實行計劃經濟體制,市場法人主體缺乏追求自身經濟利益的欲望,無稅收籌劃的內在動力。其實,稅收籌劃是自然人和法人生產經營和財務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簡單地說,它是自然人和法人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通過事先計劃地安排合理減免稅負的一種經營籌劃行為。

由于稅收籌劃是一門新的學科,許多問題還在探討之中,因而國際上對其概念的描述也不盡一致,以下是幾種有代表性的觀點:

(1)稅收籌劃是納稅人通過財務活動的安排,以充分利用稅收法規所提供的包括減免稅在內的一切優惠,從而享有最大的稅收利益。

(2)稅收籌劃是通過納稅人經營活動或個人事務活動的安排,實現繳納最低的稅收。(3)在納稅義務發生前,有系統地對企業經營或投資行為做出事先安排,以達到盡少量繳稅的過程即為稅收籌劃。(4)稅收籌劃又稱節稅,是指在稅法許可的范圍內,當同時存在多個納稅方案的選擇時,納稅人有意識地選擇稅負最輕或利益最大的一種納稅設計行為。(5)稅收籌劃指的是在法律規定許可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地取得節稅的稅收收益。

以上幾種對稅收籌劃的表述,都揭示了稅收籌劃的本質特征,即稅收籌劃的合法性、籌劃性和目的性。然而,從稅收籌劃的實踐來看,這些表述都存在著這樣或那樣的不足,突出表現在對稅收籌劃的內涵和外延界定不準確,要么界定過窄,僅把其理解為對稅收優惠政策的充分運用;要么界定過寬,主要包括節稅籌劃即將稅收籌劃外延延伸到各種類型的少繳稅多繳稅的行為,甚至將逃稅策劃、欠稅籌劃都包括在稅收籌劃的概念中;要么干脆避而不談。我們認為,稅收籌劃,除了對稅收優惠政策的完全使用外,還包括對其他選擇性條款的比較和運用。歸納上述分析,我們可以將稅收籌劃的概念表述為:稅收籌劃是市場法人主體在遵守稅法及其他法規的前提下,運用納稅人的權利和依據稅法中的“允許”與“不允許”、“應該”與“不應該”以及“非不允許”與“非不應該”的項目和內容等,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以獲取最大稅收利益。

二、稅收籌劃的特征

一是合法性。

表示稅收籌劃只能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違反法律規定,逃避稅收業務,屬逃稅行為。征納關系是稅收的基本關系,稅收法律是處理征納關系的共同準繩。納稅義務人要依法繳稅,稅務機關也要依法征稅,這是毫無疑義的。

但是,現實中,企業在遵守法律的情況下,常常有多種稅收負擔高低不一的納稅方案可以選擇,企業可以通過決策選擇來降低稅收負擔、增加利潤,稅收籌劃成為可能。

二是籌劃性。

表示事先的規劃、設計、安排。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納稅義務通常具有滯后性:企業交易行為發生后,才繳納流轉稅;收益實現或分配后,才繳納所得稅;財產取得之后,才交納財產稅,這就在客觀上提供了納稅前事先做出籌劃的可能性。

另外,經營、投資和理財活動是多方面的,稅收規定則是有針對性的,納稅人和征稅對象不同,稅收待遇也往往不同,這就向納稅人表明可以選擇較低的稅負決策。如果經營活動已經發生,應納稅額已經確定再去圖謀少繳稅,就不是稅收籌劃,而是偷逃稅收了。

三是目的性。

表示要取得“節稅”的稅收利益。這有兩層意思:一層意思是選擇低稅負。低稅負意味著低稅收成本,意味著高資本回收率;另一層意思是滯延納稅時間(有別于違反稅法規定的欠稅行為)。納稅期限的推后,也許可以減輕稅收負擔(如避免高邊際稅率),也許可以降低資本成本(如減少利息支出),不管哪一種,其結果都是稅收支付的節約,即節稅(TaxSavings)。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問題
  • 生物性存貨的概念和特征

    您好!生物資產是指與農業生產相關的有生命的(即活的)動物和植物。 生物資產最基本的特征是具有生物轉化性和自然增殖性。生物資產是有生命的動物或植物,有生命的動物和植物具有能夠進行生物轉化的能力。生物轉化,是指導致生物資產質量或數量發生變化的生長、蛻化、生產和繁殖的過程。在生物轉化的過程中,生物自身的價值往往又會增加。這種生物轉化能力、自然增殖的特性是其他通常意義上的資產(如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所不具有的。

  • 網絡型組織結構的概念,特點,結構圖,優缺點

    你好?  特征:   (1)合作、民主、自由、寬容。知識化生產時代的產品特點是不斷創新,且是以創造性勞動為主。但是,創新所需要的知識和信息的集合從來就是分布不平均的。創造性勞動需要上級尊重下級,鼓勵創新,允許失敗,鼓勵不同意見相互交流。網絡型組織與此相適應的形式有:合理化建議、同級業績評議等等。   網絡型組織的另一個重要特點是自由和寬容的組織文化。例如,3M公司在管理上允許員工有部分上班時間做一些個人的興趣愛好,IBM也允許員工在工作時間做“私活”;有的公司實行自我管理、自我評價,如自行確定工作定額;實行分權和授權,更好地激發和利用人的興趣和愛好。   (2)網絡型企業供給關系以企業間合作為基礎,企業邊界模糊。在新企業網絡型供給關系下,合作具有更為重要的地位,核心企業可以幫助供應商解決技術問題,節約的成本則雙方共享;供給企業也可以修改核心企業的設計要求,減少的成本也可以雙方共享。企業由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轉向追求整個價值鏈(供應鏈)上的價值最大化。   這樣的合作關系使得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傳統界限變得模糊,這些相互聯系的上下游企業組成了一個更大的虛擬企業,也稱之為虛擬一體化供給鏈。   (3)網絡型組織通過團隊(基層項目小組和高層管理專業小組)來適應創造性勞動對知識的密集性要求。創造性勞動需要不同知識背景的人相互組合,企業團隊就是由此而產生。團隊是加強合作、加強信息交流的一種方式,也是網絡型組織的一種形式。   (4)網絡型組織通過權力和責任本地化來激發人的積極性、能動性與自我管理能力。在實行分權和授權的變革后,即使在非獨立核算的下級單位,決策也并非是由上級部門作出后下達執行,而是下級部門自行決策后上報,或上級與下級商議后決策;重要的不是權力而是業績。設立利潤中心和成本中心、劃小和建立獨立的核算單位(以自我管理團隊為核算單位)也是網絡型組織的特征之一。   (5)網絡型組織具有柔性化的特點。柔性化是指在組織結構中設置一定的非固定和非正式或臨時性的組織機構,這些組織機構往往是以任務為導向的,可以根據需要而設置或取消,與正式的組織機構有著網絡型而不是直線型的關系。   (6)網絡型組織具有多文化、個性化和差異化的特點。在網絡型組織中,每一個人都是網絡組織上的節點,他們之間的聯系比在傳統直線型組織下更密切。企業內部多種文化和差異、個性則有利于知識和信息的整合。   (7)網絡型組織通過學習和培訓增加組織的知識密度。具體形式有:職工培訓、教育投資、多崗位輪換等。   要素:   網絡型組織結構是目前正在流行的一種新形式的組織設計,它使管理當局對于新技術、時尚,或者來自海外的低成本競爭能具有更大的適應性和應變能力。網絡結構是一種很小的中心組織,依靠其他組織以合同為基礎進行制造、分銷、營銷或其它關鍵業務的經營活動的結構。 在網絡型組織結構中,組織的大部分職能從組織外“購買”,這給管理當局提供了高度的靈活性,并使組織集中精力做它們最擅長的事。   網絡型組織結構是一種只有很精干的中心機構,以契約關系的建立和維持為基礎,依靠外部機構進行制造、銷售或其他重要業務經營活動的組織結構形式。被聯結在這一結構中的各經營單位之間并沒有正式的資本所有關系和行政隸屬關系。

  • 財務舞弊的特點是什么?與財務舞弊的概念的比較

    財務舞弊的含義是指有目的、有預謀、有針對性的財務造假和欺騙,從而導致會計報表產生不真實反映的故意行為。它主要包括偽造、變造記錄或憑證;侵占資產;隱瞞或刪除交易事項;記錄虛假的交易事項;蓄意使用不當的會計政策等會計舞弊行為不僅為了自身的隱蔽性而經常變化形 式,并且隨著技術的進步和經濟發展,舞弊的特點主 要有以下幾方面:1.會計舞弊一般都是故意行為,當 事人進行舞弊是為了達到某種不正當的企圖。例如, 出納人員為侵吞現金而現金收人業務;企業領導 為虛夸利潤,粉飾其業績騙取上市資格等而授意財會 人員虛列收人,人為少計費用等。2會計舞弊一般會 導致企業最終會計信息被歪曲或掩蓋,與客觀事實不 符。結果造成舞弊人受益、舞弊企業受益或領導受 益,而嚴重侵害了企業自身、企業職工利益、債權人 利益、股東權利。3會計舞弊一般是“地下的,行為人 以種種倆予以粉飾、掩蓋,這使經濟業務嚴重失去 了本來面目,使局外人難以發現。

  • 1)會計的基本特征和概念2)2022年跟以前的內容有啥變化

    您好! 會計的基本特征和概念沒有變化的

  • 特別法人的概念是什么?

    一、民法典中特別法人是指哪些人 1.民法典規定,特別法人包括機關法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城鎮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法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

圈子
熱門帖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