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分包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怎么做會計分錄?
答: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分開票機)支付的費用,可憑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抵減額為價稅合計額),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抵減增值稅是指全部費用(價稅合計)一起抵稅,小編認為,對于簡易分包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可以這樣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遞延收益
按期計提折舊
借:管理費用
貸:累計折舊

同時:
借:遞延收益
貸:管理費用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文章,對于簡易分包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做會計分錄,您現在應該清楚了嗎?想要知道更多會計方面的知識,歡迎您購買我們的課程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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