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期預繳企業所得稅是否加收滯納金?
答:根據相關規定:
對納稅人未按規定的繳庫期限預繳所得稅的,應視同滯納行為處理;
除責令其限期繳納稅款外,同時按規定加收滯納金.
因此,不按期預繳所得稅雖然不屬于偷稅行為,但仍應課征滯納金.
企業所得稅是采取"按年計算,分期預繳,年終匯算清繳"的辦法征收的,預繳是為了保證稅款均衡入庫的一種手段.企業的收入和費用列支要到企業的一個會計年度結束后才能準確計算出來,平時在預繳中無論是采用按納稅期限的實際數預繳,還是按上一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一定比例預繳,或者按其他方法預繳,都存在不能準確計算當期應納稅所得額的問題.
因此,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未按期預繳企業所得稅的滯納金怎么做賬?
答:滯納金一般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
分錄如下:
借:營業外支出-稅收滯納金
貸:銀行存款
滯納金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滯納金=滯納稅款×滯納天數×0.5%
注意:假日包括在內.
根據規定,未按期預繳企業所得稅是需要加收滯納金的,并且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因此建議大家一定要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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