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金融經濟的發展,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日益商業化,有償性的商業化資本借貸也成為主要形式;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尊重合同自由、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順應金融經濟交易習慣的形成,將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規定為諾成性合同,再在制度上進行設計,保護少數存在的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特殊貸款人的利益,已成為大勢所趨。
向自然人借款的五個稅收風險點提示如下:
1、向自然人借款利息支出金額,利率是否超過標準;
2、向自然人借款利息支出,年度匯算清繳時,是否及時提供利率情況說明;
3、利息支出的票據是否符合法有效;
4、是否簽訂借款合同;
5、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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