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的工程交了稅款其稅務處理怎么做?
答:跨地區項目部預繳稅款:應按項目實際經營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總機構向項目所在地預分企業所得稅,并由項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只限于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設立的項目部。如果是非跨省的異地施工,國家并沒有規定要預繳企業所得稅)。
1、外地工程預交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收入的2%)
貸:銀行存款

開發票后,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增值稅(銷項稅) 收入的11%
2、小規模納稅人跨市(地級)提供建筑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建筑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分析,對于在外地的工程交了稅款的稅務處理,您現在都清楚了嗎?假如您還有什么疑問, 不妨問一下我們的克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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