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房屋維修的發票可以抵扣嗎?
答:不能,營改增后房屋維修的發票不可以抵扣。
生產房屋維修費增值稅專用發票不能抵扣。 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十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五)本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二十三條條例第十條第(一)項和本細則所稱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營改增后房屋維修的發票可以抵扣嗎,答案是不可以抵扣,如果還需要更多的財務知識,歡迎在窗口與會計學堂老會計們互動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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