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金融保險業營改增抵扣問題
問:金融服務業的征稅范圍有哪些?
答:金融服務,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活動。包括貸款服務、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保險服務和金融商品轉讓。
問:金融服務業納入營改增以后,稅率是多少?
答:金融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為6%;小規模納稅人提供金融服務以及特定金融機構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的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金融服務征收率為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境內的購買方接受境外單位和個人提供的金融服務,按照6%的稅率扣繳增值稅。
問:營改增以后,單位及個人的存款利息要繳納增值稅嗎?
答:為使“營改增”平穩過渡,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金融服務業中的存款利息不征收增值稅。
問:金融商品轉讓,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么?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金融商品轉讓,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以上就是幾個常見的常見的金融保險業營改增抵扣問題,希望能為大家提供一些參考,如還有疑問,歡迎點擊窗口與老會計在線互動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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