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研發項目加計扣除的條件有哪些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出臺的《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國稅發〔2008〕116號)116號文規定,企業申請研究開發費加計扣除時,應符合如下幾點:
一、范圍符合企業從事的研發活動必須是《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公布的《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2011年度)》規定項目的研究開發活動
二、目的符合 該研究開發活動是指企業為獲得科學與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工藝、產品(服務)而持續進行的具有明確目標的研究開發活動。
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工藝、產品(服務),是指企業通過研究開發活動在技術、工藝、產品(服務)方面的創新取得了有價值的成果,對本地區(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計劃單列市)相關行業的技術、工藝領先具有推動作用,不包括企業產品(服務)的常規性升級或對公開的科研成果直接應用等活動(如直接采用公開的新工藝、材料、裝置、產品、服務或知識等)。
三、核算符合 企業財務核算健全并能準確歸集研究開發費用
四、加計扣除費用符合
1、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以及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
2、從事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3、在職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
4、專門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或租賃費。
5、專門用于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
6、專門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
7、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8、研發成果的論證、評審、驗收費用。

五、報送資料符合
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了研究開發費用,應在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大廳綜合窗口報《加計扣除稅收優惠備案表》、《可加計扣除研究開發費用情況歸集表》(一式三份),并附送下列資料(一式一份,綜合窗口一份):
1.計劃預算。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和研究開發費預算。
2.編制人員。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專門機構或項目組的編制情況和專業人員名單。
3.歸集表格。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當年研究開發費用發生情況歸集表。
4.立項決議。企業總經理辦公會或董事會關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立項的決議文件。
5.合同協議。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合同或協議。
6.結果材料。研究開發項目的效用情況說明、研究成果報告等資料。
六、要求符合
1.分開核算。對于企業未設立專門的研發機構或企業研發機構同時承擔生產經營任務的,應對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分開進行核算。
2.專賬管理。企業必須對研究開發費用實行專賬管理。
3.分項歸集。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進行多個研究開發活動的,應按照不同開發項目分別歸集可加計扣除的研究開發費用額。
4.合理計算。企業應該準確、合理的計算各項研究開發費用支出,對劃分不清的,不得實行加計扣除。
5.準確填表。企業要對116號文附表的規定項目,準確歸集填寫年度可加計扣除的各項研究開發費用實際發生金額。
企業的研發活動有哪幾種方式?
企業研發活動一般分為自主研發、委托研發、合作研發、集中研發以及以上方式的組合。
1.自主研發。是指企業主要依靠自己的資源,獨立進行研發,并在研發項目的主要方面擁有完全獨立的知識產權。
2.委托研發。是指被委托單位或機構基于企業委托而開發的項目。企業以支付報酬的形式獲得被委托單位或機構的成果。
3.合作研發。是指立項企業通過契約的形式與其他企業共同對同一項目的不同領域分別投入資金、技術、人力等,共同完成研發項目。
4.集中研發。是指企業集團根據生產經營和科技開發的實際情況,對技術要求高、投資數額大、單個企業難以獨立承擔,或者研發力量集中在企業集團,由企業集團統籌管理研發的項目進行集中開發。
企業委托外部機構或個人開展研發活動發生的費用,可按規定稅前扣除;加計扣除時按照研發活動發生費用的80%作為加計扣除基數。委托個人研發的,應憑個人出具的發票等合法有效憑證在稅前加計扣除。其中“研發活動發生費用”是指委托方實際支付給受托方的費用。無論委托方是否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受托方均不得加計扣除。
財稅〔2018〕64號第一條明確,委托境外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發費用。委托境外研發費用不超過境內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加計扣除。上述費用實際發生額應按照獨立交易原則確定。委托方與受托方之間存在關聯關系的,受托方應向委托方提供研發項目費用支出明細情況。
委托境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其他政策口徑和管理要求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財稅〔2017〕3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7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自主研發項目加計扣除的條件有哪些現在大家都清楚了吧,還有一些費用,不但不能實行加計扣除,而且也不能在稅前列支。像稅法不允許扣除的費用,如禮品、禮金、贊助費等。以及不屬于企業自身發生的費用,如共同合作開發的項目,應當由合作的其他各方承擔的研發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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