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副產品收購發票如何領購?
首先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領購農副產品收購發票的申請,主管稅務機關經過實地調查,認為該單位符合使用收購發票的條件的,會按照有關規定和審批程序,核定收購發票的種類和數量.
然后該單位持發票領購簿到發票發售部門領購發票.
對申請領購使用農產品收購發票的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應深入實地進行調查,具體調查內容:納稅人的基本情況;生產經營范圍;收購農產品的種類、規模和渠道;貨款結算方式;有無固定經營場所和相應的倉儲設施等.經核查符合使用收購發票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和審批程序,核定收購發票的種類和數量.同時規定,主管稅務機關應根據納稅人的實際生產經營情況,合理確定其使用收購發票的數量和版面.對大額版面收購發票的供應和填開使用,要加強監控.
因此,單位使用的農產品收購發票的數量和版面是主管稅務機關根據企業的實際生產經營情況進行核定.

農副產品收購發票開具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收購單位擅自擴大收購發票開具的范圍.一些收購單位除對正常的農副產品收購業務開具收購發票外,還對一些不該開具收購發票的購貨行為,比如本應計入經營費用的運輸費、裝卸費、包裝物等費用,借用農副產品收購的名義混入收購發票的金額之中,虛增收購成本.根據現行稅法規定,購進免稅農產品準予抵扣進項稅額,按照買價、價款和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進項稅額,而這里的買價、價款只包括納稅人購進免稅農產品時所支付的款項和按規定代收代繳的農業特產稅,除此之外,納稅人購進貨物支付的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倉儲費和其他附加費都不允許計算抵扣.但部分納稅人故意魚目混珠、混淆黑白,既使承運單位開具運輸發票、銷貨方開具銷售發票,也只當作一張廢紙,棄之不用,仍要自己開具,從而把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倉儲費等其他附加費用都記入農產品價格,加大農產品扣除比例,以達到自己多抵扣進項稅額的目的,造成了稅款流失.
(二)農副產品收購發票填開的隨意性較大,填開不規范.根據規定,收購發票必須按每一筆收購業務逐筆開具,填寫時必須項目齊全,內容真實.而目前部分企業在收購發票的使用中經常出現農產品的品名、項目填開不全,缺章、漏章現象嚴重;出售人信息不全等問題.有的企業借口業務收購量大、人手不足,往往采用按日匯總填開的形式,不按規定將收購發票逐個開具給收購對象,而是按多個出售人匯總開具,甚至平時不開,于期末根據當期的生產成本倒擠收購發票金額,以達到多抵稅款的目的,即使弄虛作假,稅務部門也難以核實,無法查驗.
(三)農業生產者的不確定性,導致了收購發票使用的不規范性.現行政策規定收購發票的開具對象僅限于農業生產者自產的初級農產品.但在實際工作中,農產品銷售者的身份極為復雜,主要包括:農戶,農場等.無論是稅務機關還是收購企業,都很難確定銷售者是否為農業生產者.同時,企業往往通過中間人收購農產品,由中間人提供所謂的"生產者"身份證號碼,偽造銷貨方名稱違章開具收購發票,以達到逃避稅務機關檢查的目的.
農副產品收購發票如何領購?上文小編介紹了這個內容是如何處理的,對于這個首先需要申請,如何稅局審核該單位是否符合收購發票的條件,更多相關財務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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