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申報方式如何核定審批?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直接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也可以按照規定采取郵寄、數據電文或者其他方式辦理上述申報、報送事項.稅務機關應當建立、健全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制度.經稅務機關批準,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采取郵寄、數據電文方式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
一、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三十條
二、納稅人應提供《郵寄(數據電文)申報申請核準表》,1份
三、稅務機關對于提供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符合條件的當場辦結.
四、流程與要求
1.受理審核
納稅人提供資料齊全,受理納稅人的申請;紙質資料不全或者填寫有誤的,應當場一次性告知納稅人補正或重新填報.
2.核準
在系統錄入《郵寄(數據電文)申報申請核準表》信息,核準納稅人的申報方式,制作《稅務事項通知書》交納稅人.
3.資料歸檔
對納稅申報方式的核準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直接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也可以按照規定采取郵寄、數據電文或者其他方式辦理上述申報、報送事項."
2.《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三十條規定:"稅務機關應當建立、健全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制度.經稅務機關批準,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采取郵寄、數據電文方式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數據電文方式是指稅務機關確定的電話語音、電子數據交換和網絡傳輸等電子方式."
3.《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規定:"納稅人采取郵寄方式辦理納稅申報的,應當使用統一的納稅申報專用信封,并以郵政部門收據作為申報憑據.郵寄申報以寄出的郵戳日期為實際申報日期.納稅人采取電子方式辦理納稅申報的,應當按照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關資料,并定期書面報送主管稅務機關."

4.《遼寧省地方稅務專郵暫行辦法》(遼地稅征[1998]104號)第八條規定:"凡符合稅務專郵條件,要采取郵寄形式辦理納稅申報的納稅人,應填報《郵寄納稅申報申請審批表》,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可通過稅務專郵形式郵寄涉稅證表、資料,辦理納稅申報."
5.《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規定:"實行定期定額繳納稅款的納稅人,可以實行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等申報納稅方式."
6.《遼寧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加強稅收征管工作的若干意見》(遼地稅發[2004]54號)規定:"對月核定應納地方稅款在200元以下(含200元)的定期定額納稅人,可實行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的征收方式;對月核定應納地方稅款超過200元的定期定額納稅人,也可實行簡易申報的方式,但必須按月繳納稅款;對農村偏遠地區在實行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的同時,可采取巡回征收或定點定時等征收制度,最大限度地方便納稅人.在同一集貿市場內,對定期定額納稅人應采取統一的申報、征收方式."
(二)審批權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核準.
(三)審批性質:稅收征管事項審批.
(四)審批條件:
應提供的資料:
(1)《納稅人申報方式申請審批表》;
(2)《郵寄(數據電文)申報申請審批表》(表樣見遼地稅函[2003]196號).
納稅申報方式如何核定審批?上文介紹了納稅申報的審核,以及審批的權限,以及審批性質和審批條件,以及哪些是需要企業提供的資料,更多相關財務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