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納稅人日常申報中的多繳稅款如何處理
我公司系深圳市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請問我公司日常申報中的多繳稅款應如何處理呢?
答:根據《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人日常申報中的多繳稅額處理辦法的通知》(深國稅函[2004]168號)規定:增值稅納稅人日常申報表中“多繳稅額”是指納稅人預繳稅額多于應納稅額的部分,并在深圳市國家稅務局管理系統記錄的期末數。
多繳稅額的基本處理辦法:
一、多繳稅額按先抵繳稅款后退稅的辦法處理。納稅人不得自行將期末應退稅額直接填入下期申報表中“上期留抵稅額”或按其他方式直接抵減應納稅額。
二、抵繳稅款的順序是先抵頂呆帳稅金、再抵頂欠稅、最后抵頂待繳稅款,順序不可前后倒置。
三、納稅人抵繳稅款要向區(分)局(含基層分局)填報《多繳稅額抵繳稅款申請審批表》(見附件)(一式三份)。

納稅人多繳稅款或少繳稅款
1.納稅人多繳稅款,
稅務機關發現后,應立即退還.
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3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2.因稅務機關責任,致使納稅人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3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補繳稅款,但不得加收滯納金.
因納稅人失誤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3年內可以追征稅款和滯納金.
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5年.對偷稅、騙稅、抗稅的,稅務機關可以無限期追征稅款及滯納金.
多交稅款的成因,除計算錯誤外,還有以下方面:
1.減免(包括"先征后退")應退稅款;
2.依法預繳稅款形成的匯算和結算應退稅款;
3.誤收應退稅款、滯納金、罰沒款;
4.其他應退稅款、滯納金和罰沒款;
5.誤收和其他應退稅款的應退利息.
增值稅多交稅款會計處理: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抵減以后期間應交增值稅,無需編制會計分錄,只在申報表填列即可.
增值稅納稅人日常申報中的多繳稅款如何處理?好了,以上就是增值稅納稅人日常申報中的多繳稅款或少繳稅款處理的全部內容了,如果你還想要了解更多我們更多的會計干貨,可以點擊在線會計答疑,我們將會盡力為你解決任何會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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