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企業各營業機構有盈有虧如何納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第89、90、91、92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內資企業和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稅。

外國企業如何在國內繳企業所得稅呢?
外國企業在我國境內設有兩個及兩個以上營業機構的,所設的營業機構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選定的合并申報納稅的營業機構報經省級稅務機關批準;所設的營業機構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省區的,選定的合并申報納稅的營業機構應報經國家稅務總局批準。
所選定的營業機構應當是一個對其他各企業機構負有監督管理責任,并設有完整的賬冊、憑證,能夠正確反映各營業機構的收入、成本、費用和盈虧情況的營業機構。
對合并申報所涉及的營業機構,若有使用不同稅率納稅的,應當合理地分別計算各營業機構的應納稅所得額,按照不同的稅率繳納所得稅。如果營業機構有盈有虧,盈虧相抵后仍有利潤的,應當按照由盈利的營業機構所選用的稅率納稅。其彌補虧損的數額應按照為虧損營業機構抵虧的營業機構所用的稅率納稅。
現舉例如下:
某外國公司,在中國的內地和特區分別設有甲、乙兩個營業機構,甲營業機構具備稅法規定的合并申報條件,30%,特區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5%.(1)1999年兩個營業機構的經營情況是:甲機構盈利100萬元,乙機構盈利80萬元。在匯總申報所得稅時,應該分別按不同的稅率計算納稅。
其應納稅額為:甲機構應納稅額=100×30%=30萬元,乙機構應納稅額=80×15%=12萬元,該外國公司在中國的兩個營業機構共應繳納所得稅42萬元。
(2)2000年上述兩個營業機構的經營情況是:甲機構盈利80萬元,乙機構50萬元。盈虧相抵后,該外國公司尚盈利30萬元,其余額應按盈利的甲機構所適用的稅率計算納稅。2000年該公司應納稅額為9萬元,即:(80-50)×30%=9萬元。
(3)2001年上述兩個營業機構的經營情況是:甲機構盈利60萬元,乙機構盈利80萬元。在合并計算2001年度企業所得稅時,應將乙機構盈利彌補上年度的虧損后,按適用的稅率計算納稅,其彌補額按甲機構適用的稅率計算納稅。2001年應納稅額為:(乙機構盈利80萬元-彌補上年虧損50萬元)×適用稅率15%=4.5萬元。乙機構彌補上年度虧損額50萬元×甲機構所適用的稅率30%=15萬元,甲機構盈利60萬元×適用稅率30%=18萬元,2001年該公司在中國的兩個營業機構共應繳納企業所得稅額37.5萬元(4.5 15 18=37.5萬元)。
外國企業各營業機構有盈有虧如何納稅?看完上面的文章,相信大家對外國企業各營業機構有盈有虧的納稅情況有了更多的理解,以后在工作中可以更好的運用會計知識為企業服務。如果還有想要咨詢的問題,歡迎到會計學堂官網,聯系我們的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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