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購商品后轉為自用的會計處理
單位購進的貨物用于自用 , 做進項稅額轉出
1. .購入時做:
.借:庫存商品:XX商品;
借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銀行存款
2.領出自用做;
借:管理費用等;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貸:庫存商品:XX商品;

外購商品的會計處理論
對于外購商品的短缺與毀損,在未查明原因之前,一般的會計處理方法是:先按外購商品的不含稅進價記入“待處理財產損溢”,同時把增值稅進項稅額通過“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也轉入“待處理財產損溢”;然后在查明原因以后再從“待處理財產損溢”把不含稅進價和進項稅額作相應的會計處理。上述關于外購商品短缺與毀損的會計處理方法過于籠統。因為外購商品的短缺與毀損是由于不同的原因造成的,其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會計處理也相應地也就應該有所不同。可以按以下方法進行會計處理。首先,在驗收入庫發現短缺與毀損時,對其增值稅進項稅額不予以結轉,僅對外購商品的不含稅進價進行結轉: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不含稅進價)
貸:商品采購(不含稅進價)
然后,在查明原因以后,再根據不同情況分別進行會計處理:
1、外購商品的短缺或毀損屬于運輸途中的定額內損耗,其進項稅額應予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不作處理,只需在審批后記為:
借:營業費用(不含稅進價)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不含稅進價)
2、若外購商品的短缺與毀損屬于途中的超定額內損耗,其進項稅額應不予以抵扣,對于該部分進項稅額應通過“進項稅額轉”轉入“營業費用”,記為:
借:營業費用(不含稅進價+進項稅額)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不含稅進價)
貸:應交稅金一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若外購商品的短缺與毀損屬于供貨單位原因,則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理:
(1)如果對方決定近期內予以補貨,則短缺商品的進項稅額需要視不同情況處理:若已付款,其進項稅額可以抵扣;若未付款,則待付款后方可抵扣。
(2)如果對方決定退賠貨款,則視不同情況比照進貨退出進行處理:若購買方未付款且未做賬務處理,應退回原發票,待收到重開的發票后作購進處理;若已付款或已做賬務處理,必須取得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進貨退及索取折讓證明單”交給銷貨方,購買方則應在取得對方開具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后,以紅字沖減原已登記的進項稅額,記為:
借:應收賬款(不含稅進價+進項稅額)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紅字)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不含稅進價)
4、外購商品的短缺與毀損屬于運輸單位造成的,應向運輸單位索賠,索賠款中的進項稅額應通過“進項稅額轉出”轉入“其他應收款”,記為:
借:其他應收款(不含稅進價+進項稅額轉出)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不含稅進價)
5、如果外購商品的短缺與毀損屬于非常損失,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而應在批準后通過“進項稅額轉出”轉人“營業外支出”,記為:
借:營業外支出(凈損失)
借:材料物資(殘料)
借:其他應收款(保險賠款)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不含稅進價)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外購商品后轉為自用的會計處理?大家學會了嗎?小編認為比較簡單,大家覺得呢?還有,會計學堂小編還把外購商品的會計處理論也整理了出來,幫助大家對這個問題進行理解。會計學堂是不是很專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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