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描述
1.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15日內,將其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等信息報送稅務機關備案。
2.納稅人使用計算機記賬的,還應在使用前將會計電算化系統的會計核算軟件、使用說明書及有關資料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3.非境內注冊居民企業應當按照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編制財務、會計報表,并在領取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15日內將企業的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及有關資料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二、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01〕第49號)第二十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2002〕第362號)第二十四條
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納稅人財務會計報表報送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5〕20號)第八條
三、受理部門
辦稅服務廳
四、辦理時限
(一)納稅人辦理業務的時限要求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15 日內,將其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納稅人使用計算機記賬的,應當在使用前將會計電算化系統的會計核算軟件、使用說明書及有關資料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二)稅務機關辦理業務的時限要求
總局規定時限:即時辦結。
遼寧承諾時限:即時辦結。
五、報送資料
序號 | 納稅人應報送的資料 | 必報 | 條件報送 | 歸檔 | 查驗 | 代保管 | 核銷 |
1 | 財務會計制度及核算軟件備案報告書 | √ | √ | ||||
2 | 財務會計核算軟件、使用說明書原件 | √ | √ | ||||
3 | 財務會計核算軟件、使用說明書復印件 | √ | √ | ||||
4 | 納稅人財務、會計制度或納稅人財務、會計核算辦法 | √ | √ |
上述資料的報送條件為:
資料2和3的報送條件為使用計算機記賬的。
六、基本流程
納稅人財務會計制度怎么備案?本文詳細介紹了納稅人財務會計制度是如何備案的,由會計學堂提供,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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