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轉讓怎么做賬?
1、處置房屋
借:固定資產清理
借: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房屋
2、取得房屋轉讓費
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3、支付清理費用,計提相關稅費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
4、結轉房屋轉讓損益
1)凈收益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營業外收入
2)凈虧損
借:營業外支出
貸:固定資產清理

公司及個人轉讓房屋如何納稅?
一、營業稅及附加
1、個人住房:2年內全額5.5%。超2年的,非普通按差額5.5%,普通住宅:免稅。
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關于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9號)
2、公司轉讓非住宅及住宅:差額5.5%
單位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2003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
二、個人所得稅: 差額20%或收入2%
住宅: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繼續免征個人所得稅。(財稅字[1999]278號)
非住宅、非唯一住宅或5年內轉讓住房:個人轉讓非住宅以其轉讓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相關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如無法核實原值的,各省核定按轉讓現值征收個稅,如:重慶3%、武漢3% 、南昌1.5% 、天津2%。
海南省:個人轉讓非住宅以其轉讓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相關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差額20%)。納稅人未提供有效非住房原值憑證,且稅務機關無法確定非住房原值的,稅務機關可按納稅人非住房轉讓收入的2%計征個人所得稅《海南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1年第13號》。
三、土地增值稅:
1、公司:按轉讓舊房的計算方法納稅。
2、個人轉讓非住房:
對于納稅人能夠提供購房發票的,經稅務機關審核后,按下列公式計算:
增值額=計稅價格-扣除額
扣除額=購房價格×(1+N年×5%)+購房契稅+營業稅及附加+印花稅
3、個人轉讓住房: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財稅[2008]137號)
四、契稅:
商業:3%
家庭唯一住房1.5%。(省內一套)
對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稅稅率暫統一下調到1%
(財稅[2010]94號)
五、印花稅
公司交,個人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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