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進項轉出又開紅字發票會計處理?
收到紅字發票時所做的分錄同采購發票一樣,只不過是金額是紅字,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要換成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即可。
會計分錄如下: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紅字);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紅字);貸:應付賬款(紅字)。
政策依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73號)規定,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統稱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以及發票抵扣聯、發票聯均無法認證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暫按以下方法處理:專用發票已交付購買方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或《開具紅字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以下統稱《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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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是原材料的進項稅票,當初入賬時;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轉出進項稅的意思就是要將進項稅計入原材料的成本中,不允許作為進項抵扣了,轉出分錄為: 借:原材料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會計學堂提供做了進項轉出又開紅字發票會計處理的解釋如上,收到紅字發票的情況有多種,處理方法是不相同的,本文的意見也經過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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