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費稅前列支范圍包括哪些?
答:對于福利費稅前列支范圍,會計學堂給您整理了如下:
1.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2.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3.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同時,下列費用不屬于職工福利費的開支范圍:
1.退休職工的費用。
2.被辭退職工的補償金。
3.職工勞動保護費。
4.職工在病假、生育假、探親假期間領取到的補助。
5.職工的學習費。
6.職工的伙食補助費(包括職工在企業的午餐補助和出差期間的伙食補助等)。即國稅函[2009]3號文件所規定的職工福利費包括的范圍,與我們通常所說“企業職工福利”相比大大縮小。
對于福利費稅前列支范圍包括哪些,希望您看完本篇文章能夠有所了解。同時,對于不屬于職工福利費的開支范圍您也是需要記住的。更多會計方面的干貨,您可以多加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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